为营造安全有序的国庆假期交通环境,广州交警正在部署开展节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全力保障全市交通秩序良好,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广州交警已将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非紧急情况占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逆向行驶以及在高速公路倒车或逆行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学校、医院、商业中心、轨道交通站点、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大型商场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及市内高速公路将成为重点整治区域。此次整治将结合执勤民警现场执法、“隐形战车”拍摄、“电子警察”拍摄、公交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信息等方式,加大对影响交通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保障全市交通秩序良好。
广州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州市内占用公交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严重。据统计,仅2016年9月以来,广州交警查处的全市占用公交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2400多宗,其中公交车行车记录仪记录的有130多宗。广州交警将持续加大占用公交车专用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广州交警表示,市民还可以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将行车记录仪记录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材料发送至警方指定邮箱,交通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警方将依法予以处罚。邮箱地址:jtwfjb@gzjd.gov.cn ,欢迎广州市民积极举报。市民发送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视频材料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提供的视频证据线索应当采用AVI或MPEG视频格式保存且不大于30M;视频应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完整过程,且有视频拍摄时间的显示。
2.通过互联网邮箱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线索时,应当在邮件中填写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举报车辆的违法时间、地点及违法行为。
3.应当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三日内通过互联网邮箱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视频线索。
4.严禁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5.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违法行为人敲诈索取“封口费”,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违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