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设专项资金扶持电商
一年一度“双十一”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平台都在摩拳擦掌备战一年中最重要的网购旺季,而近年来,广州也正在加快琶洲千亿级电子商务总部集聚区的建设。
昨日,广州市财政局挂出《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公众意见,《试行办法》拟设定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预算资金最高2.5亿元,用于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和行业应用,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根据《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商务委、市工信委每年在不超过2.5亿元内,根据实际申请预算资金,用于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和行业应用,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的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拟规定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用。其中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
以奖代补方面,拟对经认定的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境外新上市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300万元扶持;在广州新挂牌交易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30万元扶持;在境内新挂牌交易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100万元扶持;对新发行债券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发行费用10%的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如市金融部门已给予奖励,专项资金不予重复安排。对申请时已建设完成且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根据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制造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和开拓市场项目;制造企业采、产、供协同电子商务信息平台项目;制造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奖励;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项目也将获得专项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