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要对垃圾分类动真格了。根据近日正式生效的新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后个人不分类投放垃圾、分类责任人不落实分类责任、收运单位将已分类垃圾混收混运的,都有可能遭到处罚,其中个人最多会被罚200元。
生活垃圾分类将定时定点
《规定》第二十九条明确,今后广州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定模式是“定时定点”。据广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定时定点”的核心含义是不能再随时丢垃圾,而是要按照一定的时间和秩序去投放垃圾。在此原则下,具体的模式和方法由各区自行选择。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为4种颜色,绿色为餐厨垃圾,蓝色为可回收物,红色为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灰色。大型社区等责任人在各个小区或街道按不同类别投放垃圾桶,其中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每日定时收集。还未安置分类容器的地方,可自己按不同的垃圾分别装袋,方便环卫工人的二次分拣。
为解决规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规定》实行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不按规定投放的,责任人将最先受罚。广州市政府法制办表示,根据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个人可处以200元以下、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广州等国内不少超大城市都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如果市民能够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广州很大一部分垃圾最后会被送到回收加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省下了土地,还可以变废为宝。
个人处罚面临取证难,先从约束相关责任主体着手
在广州一些先行试点地区,垃圾分类得好,居民和环卫工人都有奖励,以广州黄埔区四航局社区为例,小区中设置一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后,居民每天19时—20时将垃圾拿下来分类投放。环卫工人不用像以前一样逐梯上门收集垃圾,而是改为定时定点指导居民分类,不仅减轻了工作量,在协助居民分拣出厨余垃圾后还有奖励。对于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每分类正确一次,保洁工人就在积分卡上盖章一次,集满30次就可获得价值10元的商品。
不过,目前很多地方的情况是,居民没有垃圾分类的意识,而环卫工人在运送垃圾时也没有很好地进行分类运送。尽管现在已经有了处罚的方案,不少市民还是不以为然。在天河区某小区,垃圾投放杂乱无章,“可回收物”里有很多瓜皮果壳,而“不可回收物”里也有一些塑料瓶和废纸,不少人在投放时只是随意一扔,上面的标识甚至连看也不看。
对此,广州市城管委坦言,新规定在执行上,“板子”不会直接打到居民身上,由于个人乱倒垃圾的行为非常短暂,目前就对个人处罚还是有难度,主要是取证难。“我们先约束相关联的责任主体,层层往下。如果有证据证明某个小区的垃圾未分类,就对这个小区的责任主体如物业管理公司先进行处罚,物业被罚了,肯定就会追究是哪一家没有进行垃圾分类。将来大部分人都分类投放了,只有一小部分人不按规矩来,就好处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