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最低消费被叫停
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中第十二条明令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日前,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江门多家酒店食肆,发现仍有部分商家设包间最低消费,部分商家称“没有最低消费但要消费满房费”。
5日上午10时,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先后致电了江门10家酒楼食肆,对方均表示可自带酒水,但仍有3家中高档酒楼和酒店分别设定180元至30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并表示按规定包间设有最低消费,“中包厢和大包厢的最低消费一样,看人数安排包厢”。而另有2家高档酒楼分别设定了350元和680元的房费,负责人表示“没有最低消费,但包间有预设房费,要消费满房费”。
“有些包间的环境那么好,如果不设最低消费,有些人进去后随便点个东西就赖着几个小时不走,这不妨碍我们做生意吗?”对于政府刚刚出台的禁令,江门某餐厅的负责人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他们也并非完全抵触,但确实难以执行,因为他们也要生存。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在坊间,一些人竟然认可餐馆酒店设置最低消费的做法。“大家都去酒店占一张桌子却只点一盘土豆丝或者青菜,你让酒店怎么生存?”江门杨先生认为,餐馆酒店设置最低消费只要价格不离谱,其实说得过去,因为包间环境好,服务也更到位。
当然,大部分市民为此禁令叫好,认为早就该取消餐饮企业多年存在的这种霸王条款,认为这是变相打劫。“我本来吃不了这么多,非要我达到最低消费额度,不浪费了吗?”
根据规定,餐饮经营者仍设最低消费,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市民如有发现商家设定最低消费,可记下商家的具体地址和设定最低消费的金额,致电12538或12315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