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发改委公开征求《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3份细则的意见。据了解,申请积分入户应在广州地区正在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已经累计缴费均满四年。而环卫、公交、基层医疗等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申请入户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并且在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市民可于5月8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到邮箱gzminsheng2014@126.com。市政府有关部门将认真研究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对相关政策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
艰苦行业人员需工作3年
《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类、家庭团聚类等4类准入人员,直接向公安部门申办入户。
细则中明确,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领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环卫、公交、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申请入户的准入基本条件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在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具备相应从业资格。
积分入户明确社保时限
继广州印发广州市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3”文件后,昨天,广州市发改委开始对《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3份配套文件的实施细则公开征集意见。记者从《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参加广州积分入户,需在广州地区正在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已经累计缴费均满四年。细则中还明确,凡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上年度12月31日。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指出,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同时,细则还明确了发改、人社、各区、广铁、公安、卫生、教育等10多个部门职责。
可选街道公共集体户落户
今年广州积分入户工作,还将继续沿用去年网上报名、网上排名公示等做法。
此外,备受积分入户申请人关注的落户问题,在本次细则中也有明确,其中规定,“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地街(镇)设立的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以上方式均无法办理落户的,准予在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搭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