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共享单车的“顶层设计”出台后,广东各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在广东省消委会日前举办的“共享单车与共享经济发展中的规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上,摩拜单车、OFO、小蓝单车、小鸣单车等四家共享单车企业均表示,将实现押金专户专管。专家呼吁广州尽快结合实际出台共享单车管理细则。
新快报记者 冯艳丹 实习生 许轩语 通讯员 粤消委 交通宣
用户押金安全如何保障?
企业将实现押金专户专管
近日,交通部就共享单车规范发展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企业和地方政府做出了规范共享单车摆放、为用户购买保险、禁止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租赁服务等规定,同时鼓励运营企业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广东省消委会随后举办了“共享单车与共享经济发展中的规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广州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以及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淳锷、共享企业代表和广州、深圳、佛山等省市消委会负责人一起参加了研讨。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共享单车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消费者的押金和预存资金安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企业应开立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新快报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摩拜单车、OFO、小蓝单车、小鸣单车等四家参会企业均表示已经或者正在洽谈与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建立委管合作,实现用户押金专户专管。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建议,共享单车应该免收押金,“即租即押、即还即退”,这才是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措施。
共享单车违规使用执法难?
建议构建企业和用户信用数据库
用户违规使用共享单车该如何监管?研讨会上,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秩序管理处张益生处长表示,交警部门确实存在执法难的问题,一方面是路面执法存在阻力,非机动车处罚较轻,警戒作用有限;另一方面,因单车所有权不属于骑行人,交警不能实施扣车处罚。
对此,广东省发改委信用建设协调处调研员王伟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勤务处副处长万晴朗均建议,应构建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对企业不当经营行为,以及用户不文明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企业在车上贴上安全提示,如12周岁以上才能骑行,以进行警示教育。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建议,应设置好合理的共享单车专用区域,如果共享单车不停在指定区域就不能算作还车,那么将以用户账户继续扣费实现经济惩戒。